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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專業證照
中華民國律師
司法官特考、律師高考、公務人員法制科高考及格
語文
中文、英文及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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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
- 曾任民、刑庭法官多年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 司法官特考、律師高考、公務人員法制科高考及格
- 國家文官學院兼任講座
-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法律諮詢委員
-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 社團法人臺灣行政法學會理事
- 財團法人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董事
- 財團法人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智慧財產委員會委員
- 財團法人海峽兩岸民意交流基金會
-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法律顧問
- 台灣商業聯合總會顧問
經歷
- 司法院釋字第725號解釋聲請人代理人
- 司法院釋字第783號解釋聲請人代理人
-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7號關係機關勞動部訴訟代理人
- 曾任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 曾任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 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 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法律諮詢專家
- 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法律諮詢專家
- 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 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 曾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 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法律諮詢專家
- 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法律諮詢專家
- 曾任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調解委員會委員
- 曾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訓練中心講座
- 曾任考選部法律顧問、國家考試出題委員、口試委員、閱卷委員
- 曾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大隊榮譽法律顧問
- 曾任中華民國科技部誠信研究辦公室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委員
- 曾任新北市政府市民法律扶助顧問
- 曾任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委員
- 曾任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實務研討會》講座
- 曾任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論文目錄
一、學位論文
博士論文:民間參與國民教育興學法制之研究─以特許學校(CHARTER SCHOOL)為中心─(指導教授:董保城博士)
碩士論文:行政爭訟舉證責任分配之研究(指導教授吳大法官庚博士)
二、發表論文目錄
- 朱敏賢,「數罪併罰之易科罰金」之研究-以釋字第三六六號為中心,刑事法雜誌第40卷4期,1996年8月。
- 朱敏賢,釋字第四七一號解釋公布前確定之槍砲案件,宣付被告強制工作未執行者,聲請免除繼續強制工作之適法性,刑事法雜誌第44卷第2期,2000年4月,頁64-75。
- 朱敏賢,公法上之類推適用,法學叢刊第47卷第3期(第187期),2002年7月,頁101-148。
- 董保城、朱敏賢,國家賠償法在台灣地區實施現況與檢討,發表於2004年8月20日兩岸行政法學會學術研討會(重慶),收錄於應松年主編,海峽兩岸行政法學學術研討會實錄,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出版,2005年7月,頁10-47。
- 董保城、朱敏賢,國家與公立大學之監督關係及其救濟程序,發表於2005年6月14日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辦海峽兩岸高等教育法學術研討會(北京),收錄於湛中樂主編,大學自治、自律與他律,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5月,頁3-44。
- 董保城、朱敏賢,行政強制執行一般原理原則-兼論引進代宣誓具結及義務人名簿之考慮,發表於2006年5月27日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主辦,海峽兩岸行政(強制)執行理論與實務對話學術研討會(南京),收錄於楊解君、董保城主編,海峽兩岸行政(強制)執行理論與實務對話-2006年海峽兩岸行政(強制)執行理論與實務研討會論文集及實錄,中國方正出版社,2006年12月,頁23-48。
- 朱敏賢,釋憲法者遭遇立法對抗之困境與因應對策-由釋字第530號期限未受遵行談起,收錄於日新警察半年刊第七期,2006年11月,頁195-208。
- 朱敏賢,因應恐怖主義活動之法律建制-從人權保障及國家安全衡平之觀點出發-,中央警察大學恐怖主義研究中心主辦,第四屆「恐怖主義與國家安全」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2008年12月15日,頁1-23。
- 朱敏賢,動植物防疫檢疫行政檢查之正當程序構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主辦,邊境檢查及檢疫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記者招待室,2008年12月19日。
- 朱敏賢,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與我國及其他國家間司法互助異同之比較觀察,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主辦「評析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座談會,2009年8月17日。
- 朱敏賢,論恐怖活動資訊之蒐集及交換法制-自兩岸協議談起-,中央警察大學恐怖主義研究中心、中華警政研究學會主辦,第五屆「恐怖主義與國家安全」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9年11月26日,頁61-86。
- 董保城、朱敏賢,公私立學校退場法律機制之探討,收錄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編,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叢書65:全球化之管制行政法,2011年5月,頁633-679。
- 朱敏賢,試論行政訴訟之公益訴訟制度,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主辦,第二屆「兩岸四地行政爭議解決機制」學術研討會,2011年9月20-21日。
- 朱敏賢、陳昱嵐,我國申請登錄世界遺產之文化資產保存法律分析-以金門為探討中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主辦,2011年文化資產保存利用國際研討會,2011年10月20日,頁284-296,收錄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學刊第18期。
- 朱敏賢,反恐作為之政府資訊公開與媒體傳播界限--以白宮公布突襲狙擊賓拉登照片談起,中央警察大學恐怖主義研究中心、中華國土安全研究協會主辦,第七屆恐怖主義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1年10月31日,頁173-186。
- 朱敏賢,以「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作為反恐法制人權保障之核心思維,中華國土安全研究協會主辦,第十一屆恐怖主義與非傳統安全學術研討會,2015年11月22日。
- 朱敏賢,軍中保防法制化之幾點觀察與建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主辦,收錄於保防工作法制化研討會論文集,2016年11月29日,頁33-47。
- 朱敏賢,懂得法律是儲存生活安全的保險,登載於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網頁,2017年5月8日。
- 朱敏賢,《資恐防制法》之立法檢討-以刑事政策及規範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恐怖主義研究中心、中華國土安全研究協會主辦,第十三屆恐怖主義研究學術研討會,2017年10月28日。
- 董保城、朱敏賢,教師退休金制度改革之法制爭議-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為核心,收錄於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研討會論文集【2018】年6月初版第1刷,頁181-264。
- 朱敏賢,重大金融犯罪審理之刑事訴訟制度修法芻議,從「法院組織」至「訴訟程序」之修法建議,收錄於輔仁法學叢書專論類,禇劍鴻教授逝世十周年紀念-金融犯罪與刑事規制,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出版,2018年9月,頁13-43。
- 朱敏賢,「恐怖主義與國土安全論壇」發言稿,議題:因應恐怖攻擊之《入出國及移民法》探討,中華國土安全研究協會主辦,第十四屆恐怖主義與安全法制,2018年10月29日-10月30日。
- 朱敏賢,政府採購暨其防弊之刑事規制-以司法實務之判決分析為中心,法學叢刊第63卷第4期(第252期),2018年10月,頁71-105。
- 董保城、朱敏賢,限制退休軍職人員再任私立大學-專任教師合憲性之探討,收錄於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年金改革施行後若干憲法問題之研究,元照出版社,2019年4月,頁131-169。
- 朱敏賢,從「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等評析大法官釋字第781、782、783號軍公教退休新制之解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主辦,2019年10月5日研討會。
- 朱敏賢,資恐防制法之指定、公告定性暨其救濟程序資恐防制法之指定、公告定性暨其救濟程序-以區辨行政罰、管制性行政處分之角度觀察, 中華國土安全研究協會主辦,第十五屆恐怖主義與非傳統安全學術研討會,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
- 朱敏賢,網路重大金融犯罪刑事規制之檢討-以第一銀行ATM盜領案為例,收錄於法學叢刊第64卷第4期(第256期),2019年10月,頁55-91。
- 朱敏賢,毒品犯罪之治理對策—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自白」與「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之減刑機制為中心,輔仁大學法律學院,2019兩岸四地刑事法論壇(重慶)(刑事制裁手段的制度比較與檢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治理對策、毒品犯罪得治理對策學術研討會,2019年12月09日。
- 朱敏賢,簡評大法官針對軍公教退休金新制之解釋,收錄於臺灣行政法學會主編,年金改革大法官解釋總評析,元照出版社,2020年2月,頁177-208。
- 朱敏賢,私校退場之資產處理法制-以民國109年11月19日行政院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為中心,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共同主辦「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轉型或退場問題」研討會,2021年4月10日。
- 朱敏賢,資恐防制法之「指定」、「公告」定性暨其救濟程序-以區辨行政罰、管制性行政處分之角度觀察,收錄於法學叢刊第66卷第4期(第264期),2021年10月,頁87-126。
- 朱敏賢,飄忽不定的特別法律關係行政救濟體系—以釋字第785號解釋對實務發展之觀察與期待為中心,收錄於董保城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主編,教育、掄才與法治—董保城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社,2022年2月,頁217-242。
- 朱敏賢,以人性尊嚴為核心意義之「健康基本權」,中國天津南開大學法學院主辦、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協辦,第11屆海峽兩岸公法學論壇—公法視野下健康權保護研討會,2023年9月1日-9月4日,頁304~327。
- 朱敏賢,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立法授權之辨正—兼論「財政部76年9月12日(76)臺財證(二)字第00900號函」合憲性、合法性爭議,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主辦,經濟刑法空白授權與人權保障研討會,2023年9月16日,頁85~132。
- 朱敏賢,行政法顯微鏡下之證券交易法--以行政處分規制類型為觀察中心,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辦「後疫情時代金融行政法研討會」,2023年10月28日。
- 朱敏賢,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立法授權之辨正—兼論「財政部76年9月12日(76)臺財證(二)字第00900號函」合憲性、合法性爭議,收錄於台灣法學基金會叢書系列35財經法叢書(七),謝哲勝主編、許兆慶副主編,金融管制法律合憲性審查,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23年11月初版,頁193~237。
- 朱敏賢,試論審判公開原則-以法庭公開為討論中心,收錄於全國律師第28卷第1期,2024年1月號月刊,頁37-63。
- 劉宗德、朱敏賢,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成立廠場企業會案」之評析,法學叢刊第69卷第1期(第273期),2024年1月,頁23-54。
- 朱敏賢,普通法院對行政行為之審查-以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4950號刑事判決為例,收錄於月旦律評第27期,2024年6月,頁94-109。
- 朱敏賢,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核定」法律性質之辨正,收錄於財產法暨經濟法期刊,第77期,2024年9月,頁1-35。
參與研究計畫
-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民國95年委託專案研究: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研究案(計畫主持人董保城教授、協同主持人吳清山教授、周志宏教授)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專案研究計畫:各級私立學校退場法律機制之研究(計畫主持人董保城教授、協同主持人吳清山教授、陳洸岳教授)
-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民國97年委託專案研究計畫: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後續研究案(計畫主持人董保城教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97年委託專案研究計畫:兩岸動植物檢疫邊境管制措施與動植物檢疫法規範研究(計畫主持人董保城教授、謝立功教授、汪毓瑋教授)
- 健保局同仁法學知能提升研究計畫,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委託研究,計畫編號:DOH99-NH-1012,2010年7月-2010年12月(計畫主持人董保城教授)協同主持人鍾秉正教授、朱敏賢助理教授。
- 金門縣政府民國100年委託專案研究:我國申請登錄世界遺產之文化資產保存法律分析─以金門為探討中心(二)(計畫主持人閻亞寧教授)協同主持人。
- 新北市政府民國100年委託專案研究計畫: 文化補助行政相關問題之研究-以新北市政府文化古蹟補助為中心,計畫主持人朱敏賢。
- 國家發展基金會民國101年委託專案研究:國家發展基金會行政法人化研究(計畫主持人陳清秀教授、胡博硯助理教授、朱敏賢助理教授)
社會捐贈
- 103年度受贈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東吳大學法學院-清寒學生專戶、國立政治大學-清寒學生專 戶、苗栗五福國小-清寒獎學金。
- 104年度受贈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東吳大學法學院-校友總會、台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充實音樂教室教學設備、高雄市林園區金潭國民小學-贊助棒球經費。
- 105年度受贈單位:台灣比較法研究學會、法治斌教授學術基金專戶、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高雄市林園區金潭國民小學-贊助棒球經費。
- 106年度受贈單位:高雄市林園區金潭國民小學-贊助棒球經費、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碩士班、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國立政治大學公法學中心、財團法人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
- 107年度受贈單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退休聯盟、台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贈畢業生紀念文具組、台中市大肚區山陽國民小學贈畢業生紀念文具組、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
- 108年度受贈單位:台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贈畢業生紀念文具組、台中市大肚區山陽國民小學贈畢業生紀念文具組、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台中市大肚區山陽國民小學太鼓外聘講師費及陶笛講師費二代及健保補充費、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東吳大學法學院獎助學金)、國立政治大學獎助學金
- 109年度受贈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AI程式種子教師培訓贊助講師費、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籌募分院澎湖惠民醫院重建、財團法人天主教靈醫會-醫院貧困基金、醫療財團法人南迴基金會-籌募台東南迴醫院建院基金、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老人暨長期照護基金、社會服務暨貧病照護基金、安寧療護暨癌症防治基金】、宜蘭聖嘉民啟智中心、宜蘭聖嘉民長期照顧中心、宜蘭縣安安慢飛天使家庭關懷協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因家庭經濟困頓、父母缺位或其他因素,奶粉尿布醫療保健褓姆安置與找家費】、台中市大肚區山陽國民小學【課後社團、課後安親、圖書設備】、台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更新電腦教室資訊線路、電力系統佈線調整、更新老舊教室廣播系統】、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雲林中心弱勢家庭學童課業輔導計畫】、設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恆英法律事務所獎助學金」、設立東吳大學法學院「恆英法律事務所獎助學金」。
- 110年度受贈單位:財團法人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台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贊助110年10月2日舉行之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研討會經費、台中市大肚區山陽國民小【學發展多元社團、發展太鼓社團、添購圖書館設備】。
- 111年度受贈單位:財團法人指南法學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賑濟烏克蘭】、財團法人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2022(111)年9月3日「能源政策與國家責任」研討會贊助協辦單位、高雄市杉林區集來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學生課後輔導計畫」課後照顧講師鐘點費、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恆英法律事務所獎助學金」、東吳大學法學院「恆英法律事務所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
- 112年度受贈單位:雲林縣大有國小暨豐榮國小111學年度【原住民學生、經濟弱勢學生、偏遠地區學校寒假藍衫虎生活育樂足球營】、財團法人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東吳大學學務處專用款【淡蘭古道越嶺展覽】、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財團法人台灣信託協會。
- 113年度受贈單位:雲林縣大有國小112學年度寒假營隊活動-足球冬令營、社團法人愛的延續公益協會個案H1130102專款專用、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辦理學術研討會專用款、桃園兩姐弟(黃○婷、黃○琦)每月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
嚴正公告:
近日,本所接獲來電,經告知有李○緯之男子,自稱為「恆英法律事務所合署(夥)律師」云云,並印製該不實名義之名片行使;前述李○緯男子印製名片或對外所為,既非真實,且與本所無涉。爰此,本所特予鄭重澄清,並敬告大眾,切莫受騙;本所從無對外招攬訴訟或同意、委由本所以外人員從事法律服務,前揭或其他涉詐或不實行為之人,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本所獲有確實證據,必依法訴追!恆英法律事務所敬上2024.01.02